2022年3月13日,葫芦岛市疾控中心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的协查信息,提及货车司机2人驾车从天津市经由高速公路返回吉林省,曾于3月11日23:00至12日7:00在兴城服务区停留,期间使用服务区卫生间。
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护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,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如下:
1.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现寻找与其接触的人员,请有同时空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主动向社区(村)、单位、酒店报备,配合社区(村)尽快落实后续防控措施。对瞒报、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2.配合防控减少外出,非必要不离葫,如外出应向所在地社区(村)报备行程、目的地和出行方式并做好个人防护。重点管控及重点关注地区来葫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(村)、单位报备,配合执行管控措施。
3.增强防护意识,做好常态化个人防护,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公筷制、“一米线”等良好卫生习惯,不组织、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。
4.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要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,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22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