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药谷工业园医药产业发展研发及生产,形成集聚效应,海口国家高新区拟招商医药研发及生产项目,经报市政府同意,拟对《海口市药谷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(修编)及城市设计》XY0718001、XY0718002地块控规进行调整。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,现将规划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。1、公示时间:30天(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)。2、公示地点:高新区门户网站(http://gxq.haikou.gov.cn/)。3、公示意见反馈方式:(1)电子邮件请发送到:wuyingying2@haikou.gov.cn;(2)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.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,邮编:571152;(3)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,逾期未反馈,将视为无意见;(4)咨询电话:65580991,联系人:黎天保。